关于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医保政策空白区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
关于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医保政策“空白区”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
2020-07-07 10:55:00 来源: 灵川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基本医疗有保障,现将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医保政策“空白区”享受基本医疗保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医保政策“空白区”人群
一是新增贫困人口(包括新生儿)、边缘户政策空白期人群;
二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边缘户因基本信息错漏或更新信息时间差内,造成基本医疗保障医保政策落实不到位患者。
二、明确医保政策“空白区”享受待遇
对属于医保政策“空白区”人群,符合“98”兜底政策对象人员予以享受“98”兜底保障政策;对不属于兜底政策范围的人员,予以享受医疗保障报销倾斜政策,即按建档立卡贫困户医保政策标准予以提高相应比例。资金从现有财政给予医保兜底资金列支。
三、明确报销流程
出院记录、疾病诊断书、身份证、费用***及清单等基本医保报销所需材料,到我县“一站式结算”窗口(县政务中心一楼医保办理大厅—医保综合受理窗口)报账享受政策。
四、完成时间要求
各帮扶人要对上述医保政策“空白区”人群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在7月25日前将其相关材料交县“一站式结算”窗口(县政务中心一楼医保办理大厅—医保综合受理窗口)完成兜底报销。
灵川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医疗保障专责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