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钦北各有关单位:
《关于推行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
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推行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两单融合”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54号)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市、县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通知》(钦政办电〔2017〕80号)精神,为做好我区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和钦州市深化权责清单工作、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新精神、新要求,在2016年推行钦北区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完善区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将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对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实现权责一致“两单融合”。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一)纳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权责事项为2016年区人民政府确认保留的权力事项(含共性权力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和自治区已经明确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清理行政权力事项,提出调整意见。清理意见分为取消、下放、承接、调整、保留等5种情形。除法律法规修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已调整或明确要求调整的权力事项外,其他的权力事项暂时不作调整。
(二)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部门(单位)(详见***1)。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明确部门行政权力责任。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个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逐一厘清与调整后的行政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落实责任主体,进一步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和责任事项依据。同时明确相应的追责情形和追责依据。
1.明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作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应当履行的职责,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将行使权力过程分解为不同环节,对各环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履行的义务进行详尽描述,使每一项行政权力都有对应的责任事项,有明确的标准和规范。
2.责任事项依据。列出责任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条款和内容。
3.追责情形。列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形。
4.追责依据。列出追责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条款和内容。
(二)升级部门权责清单。在进一步清理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完善部门行政权力责任的基础上,按照“一表两单”的要求,将两张清单融为一体,实现“两单融合”,体现权责一致、紧密衔接。
(三)审核确认部门权责事项。区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36个部门(单位)报送的权责事项清理意见进行集中审核,并征求相关方面意见,报区人民政府审定。
(四)依法公开部门权责清单。经过审定确认的部门(单位)权责清单,要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单位)门户网站等平台,设定固定板块予以公开。除保密事项外,要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升级后的权责清单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实施步骤
(一)清理编制权责清单阶段()
为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事项的有序衔接,各部门(单位)在2016年公布确认保留权力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调整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的县级权责清单模板,按要求调整完善本部门(单位)权力事项,并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完善部门行政权力责任,填写《XX部门(单位)权责清单事项梳理汇总表》(***2)和权责清单“两单融合”工作情况汇总表(详见***3),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区权力清单办(设在区编委办),同时发送电子版至qbqlqdb@163.com。行政权力少于10项(含10项)的部门于前报送,11—50项的于前报送,多于50项的于前报送。部门所属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权责清单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报送。
(二)集中审核(2017 年—)
区权力清单办牵头对部门(单位)报送的权责清单进行审核,并征求相关方面意见,提出调整意见,并反馈各部门(单位)核实。部门(单位)权责清单经区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报区人民政府审定。为提高审核的质量和效率,区法制办合法性审查与区权力清单办审核同步进行。
(三)公开公布阶段(—)
经过审定确认的部门(单位)权责清单,要于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单位)门户网站等平台设定固定板块予以公开。有关部门(单位)逐步将清单内权责事项纳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管理。
(四)检查完善阶段(—)
区权力清单办***了解各部门(单位)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确保“两单融合”工作取得实效。
(五)指导各镇做好相关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指导各镇(街道)对承接上级委托下放类行政权力事项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实现区直部门(单位)与镇政府(街道办)两级权责事项的有序衔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部门(单位)要明确工作机构和联络员,于将工作机构和联络员名单(详见***4)报送区权力清单办。区权力清单办联系电话:0777-3686863(传真),0777-36868***,电子邮箱:qbqlqdb@163.com。
(二)健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区编委办要做好推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负责权责清单的总体审核以及依法向社会公布工作。区政务办要进一步做好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指导部门调整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加快行政权力网络运行平台建设、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等工作。区法制办要加强权责清单的合法性审查。其他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此项工作。
(三)依法调整完善。按照全面部署、分步推进、重点突破、依法实施的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要严格对照实施依据和责任事项依据,调整完善行政权力事项和行政权力责任,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不得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和所应承担的责任。***事项按有关规定处理。区直各部门(单位)要主动请示市业务主管部门,争取上级对本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的支持指导,确保我区推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与自治区、市保持上下基本一致,形成上下相互衔接的工作体系。
(四)此项工作列入相关部门绩效考评。对不按时按要求开展工作并报送相关材料的,按照绩效考评有关规定处理。
***:1.钦北区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部门(单位)
2.XX部门(单位)权责清单事项梳理汇总表
3.XX权责清单“两单融合”工作情况汇总表
4.XX部门(单位)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通讯录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