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5年立法规划正式出台
日前,宿迁市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按需立法的工作原则,着力构建地方立法协调贯通机制,衔接宿迁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制定公布了宿迁市人民政府2022-2026年立法规划。
一是固化制度经验,聚焦民生大小事。用地方政府规章固化发展中的制度经验,打造具有“宿迁名片”的标志性立法成果,从而推动解决一批民生大小事,已成为宿迁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鲜明做法。规划明确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制定城市公厕管理办法,推广应用宿迁特色“街坊公社”式新型城市公厕;将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纳入法治框架,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品卫生“法律红线”;明确全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结合现有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打造宿迁“一老一小”医疗保障法治闭环。
二是强化系统推进,护航“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对宿迁市加强城镇化建设、保障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需求、释放信息化红利提出了新要求。宿迁市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主动融入大局、积极服务大局,坚持强化系统推进,在城市建设方面搭建法治壁垒。制定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全方位明确房屋安全责任归属,细化“危房”鉴定、修复工作流程;规划调研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对城市建筑群提出绿色环保新方向;制定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城市风景园林绿地建设,打造“酒都水乡”生态城区。
三是深化立改废订,突破改革深水区。在行政规范性文件施行成效良好的情况下,可将规范性文件上升为规章形式固化文件效力。宿迁市人民政府2022-2026年立法规划是继2017年宿迁市首部政府规章公布以来的第二个5年立法规划,有46部有效期内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项目选题支撑。将宿迁市高铁站地区综合管理办法、宿迁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宿迁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等3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立法规划项目,以规章形式深化创新、聚焦革新、废旧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