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清宇带队莅清开展汾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9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罗清宇率执法检查组莅清,就《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郭海刚,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主任薛维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民,副主任冯原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王剑峰,副市长程永平,县委副书记、县长、清徐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李福贵,县领导张晋涛、王献国、郝飞参加。
罗清宇一行深入我县乌马河208国道桥和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贯中桥齐南安桥段东堤,现场查看了乌马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清徐段堤内工程进展情况,认真听取了我县关于乌马河、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
罗清宇指出,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坚定扛起依法治汾的政治责任,将条例重要条款和规定落到实处。要围绕水量丰起来,做好水旱灾害防御,促进水资源合理高效利用,全面提升汾河流域水资源管控水平。要围绕水质好起来,多措并举,推动雨污分流改造、黑臭水体治理、重点治污工程,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围绕风光美起来,加强科学谋划与系统实施,扎实推进退耕还林、水土流失治理、面源污染治理,持续做好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以条例的全面有效实施推进我省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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