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龙港区2023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辽依法办发〔2017〕1号)精神,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营造经济发展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我区2023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予以公布,请严格遵照执行。
***:龙港区2023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龙港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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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区2023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序号 | 行政执法机关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1 | 龙港区医疗保障局 | 从302家龙港区定点医药机构中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15家 | 对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 第二季度检查15家 |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 |
2 | 龙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从95家人社局监管对象名录库中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取10家。 | 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23号)第二章第二条 | 2022年6月检查10家 |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 |
3 | 龙港区卫生健康局 | 从20家机构按20%比例抽取4家机构 |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2.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4.职业健康检查; 5.职业卫生培训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一季度检查1家、二季度检查1家、三季度检查1家、四季度检查1家 | 现场调阅审查 |
4 | 龙港区民政局 | 从230家龙港区民办非企业名录库中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11家 | 对民办非企业是否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的监督检查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 | 第二季度检查11家 |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 |
5 | 龙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辖区市场主体名录库中(37829户)20%的比例随机抽取。 | 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计量及标准化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负责盐业监督管理等及文件要求开展本年度及其它专项检查工作 | 《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传销条例》、《广告法》、《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药品管理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特种设备安全法》、《价格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等。 | 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每月630户 |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检验等。 |
6 | 龙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年在建工程20%比例以下抽取4家 | 建筑工地工程质量监督、施工企业土木、水暖、电气资料齐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每个季度分别检查一家工程 | 现场调阅审查 |
2023年在建工程20%比例以下抽取4家 | 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未批先建、三包一靠等)实名制录入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每个季度分别检查一家工程 | 现场调阅审查 | ||
从3家燃气经营企业名库中按20%以下比例抽取1家 | 检查燃气企业经营许可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到位。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和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和按规范作业。 | 《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第三季度检查1家 | 现场调阅审查 | ||
2023年在建工程20%比例以下抽取4家 | 建筑工地实体安全隐患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资料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每个季度分别检查一家工程 | 现场调阅审查 | ||
辖区内物业企业20%比例以下抽取10家 | 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公示、小区内消防安全通道、楼道内卫生、小区内违建及私拉电线情况、小区电动车车棚及电动车充电桩 | 《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物权篇》【2021】122号文件《关于开展物业企业住宅小区集中整治大检查的通知》 | 2023年3-5月份随机检查5家,7-9月份随机检查5家。 | 现场调阅检查 |
编辑: 市龙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