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回龙镇脱贫户申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管理办法》(桂乡振发(2021)14号)文件有关规定,经脱贫户个人提交申请,并已通过村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队和镇级乡村振兴部门审核,现将钟山县回龙镇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借款名单、借款用途、借款金额予以县级公示。群众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群众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18日
联系电话:0774—5691325
乡镇 | 村名 | 贷款户户主姓名 | 贷款当事人姓名 | 贷款用途 | 贷款金额 (万元) |
回龙镇 | 泉岭村 | 董利胜 | 董文杏 | 经营汉堡店 | 5 |
钟山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16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