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莅船开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
10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办公厅一级巡视员徐建群,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遂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霖临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莅临船山区,对我区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瑞昶,副市长雷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捷,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舒锋,副区长谯强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区直相关单位、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代表,基层人大代表陪同检查。
检查组来到永兴镇新开村,详细了解了该村对《条例》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设立运行和登记管理、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政府及有关部门扶持监管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了解当前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执行《条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区在贯彻《条例》上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并就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条例》提出意见建议。
检查组指出,《条例》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工作,能有效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和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继续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加强对基层干部的业务培训,营造浓厚的实施氛围;要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集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夯实护航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要聚焦***制约集体经济发展的难题,保障要素配置,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激活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动力,强力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