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高陵西安市高陵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新宪法修正案颁布实施的第一个宪法宣传日,以此为契机,由高陵区委依法治区办、高陵区司法局组织的“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高陵”—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在区县门街隆重举行,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兴利,区政协副主席谭胜利,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柱军及相关部门领导出席活动。
高陵区30余个单位和全区各街道参加活动,活动围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主题展开。各单位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通过展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及与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社会和谐稳定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人员为群众耐心、细致地解答本部门本行业的法律法规知识,解答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氛围。
据统计,全区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6万余册,赠送法治宣传用品1.2万余份,接待法律咨询160余人次,在广大公民的积极参与下,实现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宣传新局面,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高陵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今年以来,高陵区紧紧围绕学习、宣传新宪法修正案这一普法主题,区委依法治区办多措并举,充分发挥普法网络集群和传统法治阵地作用,推动全区宪法宣传工作。一是积极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制,明确各部门的普法责任。二是协调各有关部门同步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宣传、秦岭生态环境治理、提升营商环境、扫黑除恶、治污减霾、扫黄打非等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在集中宣传的同时,还通过两微一端、LED大屏、普法短信平台等载体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力,通过丰富多样的宪法教育形式,营造出全民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