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第一期象州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体系建设项目款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财政厅 扶贫办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补助项目及资金管理有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桂商建发(2016)15号)和《象州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精神。我县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了广西金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项目承办企业,并于2019年4月3日签订项目合同。依据项目采购合同,广西金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前期建设工作,甲方支付本体系中央补助资金的25%及乙方承担中标金额5%电商培训中心装修费用给乙方,即需支付60万元,用于象州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体系建设。
现予拟补资金拨付前公示,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5天(2020年4月18日-4月22日)
征求意见(象州县电商办):0772-4368721
象州县纪委:0772-4360782
象州县审计:0772-4362247
象州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