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2年以来,根据妇女儿童纲要精神,妇女发展纲要达标率为81.81%,我市规划达标率85.13 %;儿童发展纲要达标率为97.05%,我市规划达标率95.65%,部分指标优于或接近国家平均水平。
妇女儿童教育工作稳步提高。全市学前一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均高于全国指标要求;特殊教育学生全部纳入“两免一补”范围,残疾儿童享有平等受教育权利;在园女童、小学和初中在校女生、职业教育全日制在校女生实现均衡目标,2011年以来,普通高中女生的比例均超过男生。
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更加凸显。我市妇女参与经济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目前统计到的7项数据指标(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城镇低保对象中女性人数、农村低保对象中女性人数、农村五保对象中女性人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部达到国家、自治区规定的要求。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明显进步。各县(区)党委、人大、政协中女性比例,市、县(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中女干部比例等指标均达到目标要求,比中期评估略有提高;市直部门领导班子中有女干部的比例,以及民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乡领导班子中配备少数民族女干部比例均达100%。
妇女儿童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职工人数实现增长;孤儿、残疾儿童、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明显提高。
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环境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和设施更加完善,广大妇女儿童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得到落实,侵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妇女儿童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主要目标基本实现。2016年,我市作为广西实施纲要规划实地核验点,高标准高质量通过***妇儿工委两纲中期评估,妇女儿童维权、基层妇幼保健、职业教育、妇女创业等工作得到***检查评估组充分肯定。2017年,在全区两纲中期评估督导情况通报暨实施两纲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