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牛头岭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拟使用林地情况公示
天等牛头岭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
拟使用林地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规定,现将天等牛头岭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拟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天等牛头岭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升压站等建设,项目拟长期使用天等县林地1.6227公顷。
根据《天等县2010-2020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2年)林地落界区划成果和2019年度林地及森林资源变更成果,项目拟长期使用林地位于天等县都康乡龙布村9林班79、85、86小班;龙茗镇西北村2林班6、17、18小班,龙茗镇西北村3林班1、2小班,龙茗镇西北村4林班6、25小班,龙茗镇进宁村12林班2小班;福新镇福星村1林班22、26、42、63小班,福新镇福星村2林班150小班,福新镇福星村3林班1小班,福新镇苗村村5林班74、79、99小班和7林班71小班,福新镇万秀村1林班1、2、4、8小班,福新镇万秀村2林班4、48、57、58小班,福新镇万秀村3林班12、13小班,福新镇江岸村4林班1小班,福新镇松山村2林班93小班和3林班33小班;蚬木林场龙布分场3林班18、24、31、34、35、36小班,4林班1、7、15小班范围内。涉及4个乡(镇、林场)9个村(分场)18个林班44个小班。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Ⅲ级保护林地面积0.1977公顷,Ⅳ级保护林地面积1.4250公顷;按林地类型分:用材林林地面积1.0143公顷、经济林林地面积0.6084公顷。
现场查验时没有发现未批先用林地现象。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天等县林业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6日。
联系电话:0771-3531106
天等县林业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