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5月14、15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4个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在铁岭县,执法检查组来到万泉河诸民屯桥断面、高新区岭南污水处理厂、铁岭县工业园区九三集团等地,实地检查了工业园区废水污染防治情况。在昌图县,执法检查组到昌图镇太阳山垃圾处理厂、昌图县一、二期污水处理厂、马仲河干流汇源断面、昌图东大养殖粪污处理厂等地,实地检查了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在调兵山市,执法检查组来到城南污水处理厂、红房地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现场、镇级污水处理站施工现场,检查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情况。在银州区,执法检查组来到城北水源地、岭东排水口、柴河水库,检查了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情况,并听取了《铁岭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水源保护相关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汇报。在各县(市)区,执法检查都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市、县两级政府相关工作汇报和各级人大代表的工作建议意见。
执法检查组指出,本次执法检查主要是全面了解我市水污染防治法律规定落实情况、法律责任落实情况和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情况,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为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依法推动打好碧水保卫战积极贡献力量。各级政府在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方面做了大量努力,但是这项工作任重道远,市、县两级人大、一府两院一定要齐心协力、想尽办法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魏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春久、南毅、曾科,部分省、市、县、乡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副市长张世伟陪同检查。(记者/崔博 董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