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四八工程(第一阶段)补充答疑文件(1)
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四、八工程(第一阶段)补充答疑文件(1)
本“补充答疑文件(1)”为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四、八工程(第一阶段)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一、答投标单位问题
1、本工程的招标文件中提及本项目计划分两个阶段实施,请问这两个阶段如何划分?
答: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四工程和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八工程均分为两个阶段实施,除机动车道沥青上层面、人行道铺装和非机动车道沥青上层面为第二阶段实施的内容外,其余的图纸内容在第一阶段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哪些属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哪些属于其他措施费?
答:在本工程中,“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除井字架属于安全文明施工费外,其余的单价措施项目属于其他措施费。具体属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清单子目如下:
(1)单位工程: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四工程-第一阶段-(排水部分)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暂估价 | ||||||||
34 | 041****05001 | 井字架 | 1.钢管井字架 井深(m以内) 2 | 座 | 12 |
|
|
|
35 | 041****05003 | 井字架 | 1.钢管井字架 井深(m以内) 4 | 座 | 38 |
|
|
|
36 | 041****05004 | 井字架 | 1.钢管井字架 井深(m以内) 6 | 座 | 6 |
|
|
|
(2)单位工程: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四工程-第一阶段-(给水部分)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暂估价 | ||||||||
24 | 041****05001 | 井字架 | 1.钢管井字架 井深(m以内) 4 | 座 | 11 |
|
|
|
(3)单位工程: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八工程-第一阶段-(排水部分)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暂估价 | ||||||||
24 | 041****05001 | 井字架 | 1.钢管井字架 井深(m以内) 2 | 座 | 3 |
|
|
|
25 | 041****05003 | 井字架 | 1.钢管井字架 井深(m以内) 4 | 座 | 23 |
|
|
|
(4)单位工程: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八工程-第一阶段-(给水部分)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暂估价 | ||||||||
21 | 041****05001 | 井字架 | 1.钢管井字架 井深(m以内) 4 | 座 | 6 |
|
|
|
3、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四、八工程(第一阶段)工程是否建2个单项工程,第一个单项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四工程-第一阶段,第二个单项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八工程-第一阶段?
答:是。原招标文件第17页和第102页中要求暂列金统一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中单独列项填报,现修改为:
各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两个单项工程分别填报“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四工程-第一阶段”和“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八工程-第一阶段”的暂列金单独列项且分别填报在相应的“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中。
原招标文件中第101-102页的“投标报价汇总表”和“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的格式修改为:
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四、八工程(第一阶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单 项 工 程 名 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
暂估价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规费 | |||
1 | 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四工程-第一阶段 |
|
|
|
|
2 | 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八工程-第一阶段 |
|
|
|
|
合 计 |
|
|
|
|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四工程-第一阶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
暂估价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规费 | |||
1 | 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四工程-第一阶段-(道路部分) |
|
|
|
|
2 | 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四工程-第一阶段-(安装部分) |
|
|
|
|
3 | 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四工程-第一阶段-(排水部分) |
|
|
|
|
4 | 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四工程-第一阶段-(给水部分) |
|
|
|
|
5 | 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四工程-第一阶段-暂列金 | 1,244,035.98 |
|
|
|
合 计 |
|
|
|
|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八工程-第一阶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
暂估价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规费 | |||
1 | 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八工程-第一阶段-(道路部分) |
|
|
|
|
2 | 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八工程-第一阶段-(安装部分) |
|
|
|
|
3 | 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八工程-第一阶段-(排水部分) |
|
|
|
|
4 | 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八工程-第一阶段-(给水部分) |
|
|
|
|
5 | 听音湖片区规划路八工程-第一阶段-暂列金 | 351,218.72 |
|
|
|
合 计 |
|
|
|
|
4、本项目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但招标文件第10页的第4.5.1款要求“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则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网上打印页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此处是否为笔误?
答:是。原招标文件第10页的第4.5.1款和第117页“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最低资格要求中“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则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网上打印页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现修改为:
“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则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网上打印页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路灯规格跟提供的图纸规格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本工程路灯规格及样式按照深圳市欧博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设计的路灯进行清单编制,具体详见图纸YS-008及YS-009;路灯基础参照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路灯基础大样进行清单编制。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按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深圳市欧博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详见本补充答疑文件***。
6、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3.5.3和投标须知正文3.5.3矛盾?
答: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施工业绩。
7、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7条要求“需提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半年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因我司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在2015年6月至2015年10月期间为试用期,试用期期间我司没有为该员工缴纳社保;在2015年11月开始,我司对该员工正式任用并为其补缴纳2015年6月至2015年10月期间的社保,因补缴纳的社保只能补缴纳养老保险,但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无法补缴纳,请问我司此员工是否适用于此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关于拟派项目负责人近半年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2月3 日9时30分在南海交易中心有一个工程盐步污水收集系统(三期)工程西南片区截污管网工程(黄岐段)要求法人出席开标会议,现在本工程也是2月3日在西樵要求法人出席开标会议,有冲突,能不能改改时间呢?
答:本工程的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的2016年2月3日10时00分为准,不作修改。
二、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说明
1、本工程的业主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樵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资金的筹措和工程款的支付。本工程的招标人和发包人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资源保护局,负责工程招标及建设管理工作。本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由业主单位和招标人共同签发。本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调整为“发包人、业主单位、承包人”三方,合同的内容作相应的调整,施工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工程的进度款拨付方式原为:
“工程进度款按每月的实际工程进度支付至应付进度款的80%,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款的80%时暂停支付;承包人应在当月30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此前一个月内(上月23日至当月22日)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应付的进度款,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后于次月7日前送交发包人审核并支付工程进度款;
工程验收合格后,经财政局审核工程结算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另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需保修期期满(2年)后认为无质量遗留问题结清余款。
其它说明:收款时必须为有效***,有效***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工程款应专款专用,一旦招标人发现工程款被挪作它用,招标人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证其专款专用。”
现修改为:
“工程款按进度支付:工程进度完成至50%时,付至合同价的3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工程结算后,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5%;余下5%的工程款作为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保修期为2年)期满且无质量遗漏问题后结清余款(不计利息)。
其它说明:收款时必须为有效***,有效***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中标人提供的有效***抬头为佛山市南海区樵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款应专款专用,一旦招标人发现工程款被挪作它用,招标人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证其专款专用。”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相关的内容根据本补充及答疑文件做相应修改。本补充及答疑文件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招标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资源保护局
业主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樵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