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政办字〔2021〕47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菏泽市城市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21年8月26日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菏泽市城市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镇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改善城镇环境、提升城镇品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主体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为考核主体,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及范围
(一)考核对象。
县区、街道和乡镇。
(二)考核范围。
城市建成区、乡镇政府驻地、村居。
三、考核内容
(一)日常管理考核。
1.市容秩序。道路、街巷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箱体亭体、雕塑小品、标识标牌、信息栏、宣传栏等城市家具设施整洁完好;无马路市场、店外经营、流动摊点;建筑工地等围挡规范设置;无沿街暴露的废品收购点等。
2.环境卫生。视野范围内无垃圾杂物、污水污渍;规范设置分类垃圾箱,无损毁;公共厕所设施无损毁,环境干净整洁;垃圾中转站内的垃圾及时清运,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垃圾密闭运输,不沿途抛洒。
3.户外广告。按照《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范设置各类户外广告。
4.园林绿化。视野范围内应绿尽绿;行道树、绿化带、公园绿地等绿化造型长势良好、无缺株缺苗、无垃圾杂物;园林绿化设施完好、无损毁。
5.市政管养。道路、桥梁平整完好,设施无损毁;严禁占压盲道;城市照明设施完好、无损毁;新敷设线缆全部入地,暂不能入地的架空线缆规范有序悬挂;箱体整洁,无损毁。
(二)专项考核。
1.清洁取暖考核。清洁取暖前期工作准备情况;清洁取暖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清洁取暖质量监管与运行安全情况等。
2.线杆线缆考核。城市建成区架空管线入地情况;各类凌乱、垂落的线缆采取捆扎、套管情况;停用、废弃的各类线缆剪除情况;废弃线杆拆除情况;道路两侧有破损、有碍观瞻或占压人行道的箱、柜进行更新迁移情况。
四、考核方式
按照“公平公正、讲求实效”原则,采取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现场测评、数字城管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和市、县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现场督查四种方式,实行月考核、季奖惩、年讲评。
(一)月考核。
1.街道、乡镇得分。
(1)第三方测评机构进行现场测评,占60%,主要考核市容秩序、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园林绿化、市政设施。
(2)群众满意度调查,占20%。采取电话随机调查的方式,每个街道、乡镇的测评样本不少于50个。
(3)县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现场督查考核,占20%。按A、B、C三个等次确定结果,A等级占比为20%,B等级占比为40%,C等级占比为40%,并按照A等级94-98分,B等级89-93分,C等级84-88分,进行量化赋分。
2.县区得分。
县区月考核得分为所辖街道、乡镇平均得分。
(二)季考核。
1.街道、乡镇得分。
按季度月平均得分计算得分。
2.县区得分。
(1)街道、乡镇考核平均得分,占40%。按所辖街道、乡镇季考核平均得分计算。
(2)随机督查考核,占10%。随机抽取县区不低于20%的街道、乡镇,按照街道日常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和乡镇驻地日常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3)清洁取暖专项考核,占10%。按照清洁取暖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4)线杆线缆专项考核,占10%。按照线杆线缆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5)数字城管考核,占10%。采取百分制倒扣分的方式,涵盖数字城管三级互联数量、专职巡查员数量、案件处置率及纳入数字城管监督考核部门数量4个指标。
(6)现场点评,占20%。市政府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乡镇进行现场点评和量化评分,从各县区随机选取“好”“中”“差”三个等次的乡镇进行现场评比。
五、奖惩措施
(一)建立结果通报制度。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每月10日前通报上月考核情况,对每月排名前3位的县区和排名全市前5位的街道、前10位的乡镇予以通报表扬;对每月排名后2位的县区和排名全市后3位的街道、后5位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
(二)建立资金奖励制度。按照季考核综合得分排名,对排名前3位的县区依次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排名全市前5位的街道、前10位的乡镇奖励10万元(含并列名次)。
同时设立:1.城市公共空间线杆线缆整治单项奖。按照线杆线缆整治考核评分标准对各县区、街道进行考核,对季度排名前3位的县区和排名前5位的街道进行奖励,县区依次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街道奖励10万元。
2.农村垃圾治理单项奖。按照农村垃圾治理考核标准,对季度考核排名前5名的乡镇奖励10万元。
各县区、街道、乡镇获得的奖励资金用于城镇管理工作。
(三)建立表态发言制度。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议,本季度排名后2位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和排名全市后3位的街道、后5位的乡镇主要负责人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调度会议上作表态发言,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通报。
(四)建立约谈制度。市政府对连续两次排名后2位的县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县区政府(管委会)对连续两次排名全市后3位的街道、后5位的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五)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县区年度得分作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城市管理指标计分依据。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印发
word:菏政办字〔2021〕47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城市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pdf:菏政办字〔2021〕47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城市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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