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202109287号案件的调查处理报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问题后,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牡丹区进行调查处理。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环保督察热线的通知》(鲁厅字[2017]52号)要求,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问题
牡丹区沙土镇穆庄村村南养猪厂,废水直排田地,导致农作物受损。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9月30日,菏泽市生态环境局牡丹区分局执法人员李军、王瑞文和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政府工作人员郭爱军、赵留印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养猪场实际为菏泽市牡丹区顺鑫牧业有限公司,位于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穆庄村南地。该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9);该公司养殖项目于2020年7月22日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0***********687)。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养殖母猪150头、幼猪300头。该公司建有粪便收集池、粪便干湿分离机、沼气池,粪便经干湿机分离后废水进入沼气池内,沼液用于该公司承包的40余亩农田灌溉,不外排。经现场勘察,该公司北有5亩农田种植的山药,部分山药叶子发黄,造成山药叶子发黄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近期菏泽市牡丹区连续多日大雨和暴雨天气,导致农田积水、排水不及时造成的。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三、下步措施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牡丹区分局和菏泽市牡丹区沙土镇政府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增加监察频次,防止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菏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