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2021122233号案件的调查处理
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问题后,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单县进行调查处理。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环保督察热线的通知》(鲁厅字[2017]52号)要求,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问题
单县谢集镇张孟庄村后街,孟庆发养猪场外排恶臭气味。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12月28日10时5分,单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陈建华、张旭联合谢集镇政府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养猪户位于单县谢集镇九龙口行政村张孟庄村后街,经营者孟庆发。孟庆发与老伴在自家后院用砖、篷布搭建一所猪舍,占地200余平方米,现存栏生猪30余头,无沉淀池等治污设施,粪污露天存放于猪舍北侧空地,用做农田肥料,现场检查时存在刺鼻臭味。
综上所述,反映属实。
三、处理整改情况
单县谢集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责令该养猪户停止养殖,三日内处理完肉猪并清理粪污。目前,该养猪户生猪已销售,粪污已清理。
四、下步措施
单县生态环境分局与谢集镇政府对该养猪户不定期检查,防止其恢复养殖。
菏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