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兵镇民政办积极落实80—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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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8日发表
按照市老龄委发《关于对80-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要求,救兵镇民政办积极落实80—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政策。
7月份开始,救兵镇民政办对全镇低收入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五保户中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行认真统计、准确核实,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不遗漏。目前,确定我镇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共计29人,从
此次发放高龄津贴,很大程度的提高了低收入老年人的生活水平,改善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对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五保户的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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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1:20:5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