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转弯抢行引发的事故上升
从交警部门获悉,今年以来,因转弯机动车抢行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较去年同期上升了9.6%,已造成4人死亡。为此交警部门提醒,转弯车辆,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和直行车辆。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机动车应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但有些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行驶在交叉路口时,无视交通法规,冒然转弯,甚至与直行的车辆抢行,造成交通事故接连发生。今年2月23日下午,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内,接连发生两起因转弯车辆抢行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造成两人死亡。
据交警支队四大队统计,2011年因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仅随城就发生交通事故84起,造成12人死亡,81人受伤,占随城交通事故总量的42%。2012年截至目前,因违反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法律规定,引发交通事故13起,造成4人死亡。此类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比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9.6%。
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共同营造和谐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