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四举措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本网讯 2018年以来,市财政局始终坚持以脱贫攻坚为重中之重,坚决贯彻“三大攻坚战”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扶贫脱贫投入力度,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认真落实财政扶贫投入保障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精神,落实好“两个比例”,即: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5%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当年清理回收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的50%以上要用于精准扶贫,2018年市级财政安排扶贫资金市级6800万元,支持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展。同时,督促市扶贫办尽快列出项目清单,做好资金与项目的对接工作,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二是切实加强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定了《鄂州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强化区级主体责任意识,明确部门责任,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用好用活扶贫资金。
三是加强扶贫资金拨付进度。目前及时将中央、省级扶贫资金2296万元、市级扶贫专项资金6300万元拨付到各区和专业银行,以利各区统筹资金支持产业扶贫,支持开展贫困村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
四是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成立检查专班,对全市2017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以通报的形式下发扶贫专项资金的问题清单,针对通报的问题,督促各区(开发区)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