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长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宗土地闲置费征收的公示
湖北长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27日经江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取得位于江陵县东环路旁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71.58亩,用途为工业,出让年限50年,出让价格573万元,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该公司批准建设时限为2013年6月14日至2014年12月14日。2016年4月,经江陵县国土资源局实地核查,到目前为止,该公司实际建设用地面积23.01亩,不足批准用地面积的三分之一,且该公司已连续停止施工满一年不足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的行为涉嫌闲置土地,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经报请江陵县人民政府批准,拟对湖北长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按土地出让金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114.6万元。
江陵县国土资源局
湖北利佳食品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9日经江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取得位于江陵县楚江大道旁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86.93亩,用途为工业,出让年限50年,出让价格696万元,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该公司批准建设时限为2011年2月2日至2013年2月2日。2016年4月,经江陵县国土资源局实地核查,到目前为止,该公司实际建设用地面积24.44亩,不足批准用地面积的三分之一,且该公司已连续停止施工满一年不足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的行为涉嫌闲置土地,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经报请江陵县人民政府批准,拟对
2017年8月3日
湖北信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6日经江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取得位于江陵县楚江大道旁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69.79亩,用途为工业,出让年限50年,出让价格559万元,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该公司批准建设时限为2011年2月16日至2013年2月16日。2016年4月,经江陵县国土资源局实地核查,到目前为止,该公司实际建设用地面积21.58亩,不足批准用地面积的三分之一,且该公司已连续停止施工满一年不足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的行为涉嫌闲置土地,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经报请江陵县人民政府批准,拟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