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体购买荆州市旅游集散中心住宅小区的情况说明公示
关于整体购买荆州市旅游集散中心
住宅小区的情况说明公示
2016年3月14日,荆州市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会议纪要文件第二条:关于荆州区还迁房建设问题,会议同意荆州区将荆沙大道旅游集散中心二期开发的7.8万平方米商品房定向用于草市片区棚改居民安置。参加会议人员有:曹松(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斌(市政府秘书长)、欧阳德鑫(市政府副秘书长)、易贤良(市政府金融办主任)、王统怡(市政府副秘书长)、冯斌(市国土局局长)、刘云(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高雄(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徐德艳(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主任)及市、区各部门相关领导。
2016年4月23日,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政府根据会议纪要精神出台了荆区政文【2016】20号文件,对荆州市政府作了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整体购买荆州市旅游集散中心住宅小区的请示:2016年,我区拟在草市片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征收房屋2252套,征收面积31.3万平方米,需配套安置房1126套。目前,该片区并无还建安置房源。但根据我区前期在对被征收户的入户调查,大多数被征收户选择就地安置。为解决安置矛盾,就近安置被征收户,结合草市片区征收实际情况,我区拟整体购买草市片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荆州市旅游集散中心住宅小区作为还建安置用房。该小区由荆州名晟公司开发建设,共762套,房屋地上建筑面积77183.73平方米,房屋地下车库11951平方米,户型以中小型为主,适合作为还建安置用房。我区拟以荆州区征收办作为购买主体,回购单价拟参照该项目周边楼盘符合一般市场客观水平的成交均价,由第三方房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特此公示。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本项目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7月20日
联系事项:
采购人:荆州市荆州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联系人:罗松林 电 话:138****1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