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体局关于选聘文化工作志愿者的公告
根据省委5部门印发的《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文化文[2013]126号),结合我市文体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2名文化工作志愿者,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办法及岗位名额
(一)原则、办法:按照"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现场展示专业特长的办法进行。
(二)岗位名额12名:选聘专业文化艺术类(舞蹈、音乐、表演、器乐、编导等)和文物博物类(文物讲解、安全保护等)。
二、选聘条件
(一)专业艺术类9人。具体条件:
男生4名,年龄18周岁以上,未婚,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女生5名,年龄18周岁以上,未婚,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或专业戏校毕业,有戏曲表演基础,并具备一定的演唱功底或舞蹈功底。
(二)文物博物类3人。具体条件:
办公室1人,男,25-35岁,大学本科学历,具备较好的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讲解员1人,女,20-25岁,身高1.68米以上,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文科专业,形象好,品貌端正,气质佳,音质圆润,语言表达能力强, 普通话达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和亲和力;
安全保卫人员1人,男,18-25岁,身高1.70米以上,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形象好、气质佳,政治可靠、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安全保卫技能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懂电子操作流程,警校毕业生及退伍军人优先。
三、选聘程序
1、报名 (时间2014年2月27日-28日)
由本人持户口簿、毕业证、身份证和能反映本人业务能力的证书或作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红底一寸照片3张,到文体局人事科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截止到2月28日, 联系电话:5222762 5222960
2、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3月1日-2日)
选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报名条件对每位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员名单。
3、面试及展示(时间2014年3月3-4日)
专业艺术类:竞聘人员须准备2分钟以上的展示节目,展示节目的选择:从舞蹈、音乐、表演、器乐、编导五个专业中必须主报一个特长专业,有兼报其他类专业的均可展示加分。评委将分类打分,综合计分,计分办法按10分计,主报特长专业6分,兼报另四类专业各1分,按总得分排名,取前9名。
文物博物类主要以面试为主(面试题按岗位要求条件另设)
四、体检(时间2014年3月5日-6日)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市文体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时间2014年3月7日-9日)
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拟聘用人选通过丹江口党建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办理聘用手续。
六、录用及待遇
市文体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2014年-2020年丹江口市人才支持计划选聘文化工作志愿者专项工作协议书》,一年一考核,期满后选聘协议自动解除。工作优秀者,如有政策,优先续聘。工作期间,文化工作志愿者的工作经费依据鄂文化办(2013)53号文件"按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补助,主要用于选派和志愿者到艰苦地区的工作食宿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及培训费用等"。同时,受援单位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也给予一定补助费。市文体局将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对选派乡镇的文化工作志愿者进行年度考核与评估。对选派工作期间业绩突出、深受基层欢迎的文化工作志愿者予以表彰奖励,并优先考虑下年度续聘;对在选派期间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文化工作志愿者予以相应的处罚。
附:丹江口市公开选聘文化工作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丹江口市文化体育局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