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大冶市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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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8日发表
为促进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决定向社会公布大冶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积极投诉举报。现将监督投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一)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及存在的问题;
(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四)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五)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
(六)其他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的范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机关法定职责的;
(三)已被监察、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三、受理时间
工作日工作时间
四、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714-8722080
投诉举报邮箱: dysfjzfg8722080@163.com
五、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
大冶市司法局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