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强化四确保促进集体资产产权制度
自2012年12月以来,在区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区三资办的正确领导下,我处云池社区结合实际,严格按照《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方案》有序推进,经过居产权改革专班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于2013年9月30日,云池社区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已基本结束,取得初步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产权改革顺利推进
自2012年12月10日以来,云池社区分别召开两委班子会,居组干部会,党员大会,居民代表大会,层层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深入贯彻学习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居(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意见》,居委会制订的《关于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方案》、《清产核资方案》、《清人分类方案》、《股份配置方案》。成立了居委会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任组长,主任任副组长,两委班子成员、生产组长、民主理财小组任成员共计12人组成,成立三个专班,即改革宣传专班6人组成,清人分类专班6人组成,清产核资专班4人组成。坚持驻点干部、党小组长包组分片负责制,此外,通过宣传专栏、电子屏、影像资料,广泛宣传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工作,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推进社区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强化两清核查,确保产权改革求真务实
(一)依法依规进行清产核资。按照《方案》要求,该社区清产核资专班人员,对社区三资(资产、资源、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做到帐实、帐帐、帐表、帐证、证证五相符,资产财务明细,债权债务明细两清晰,并对自建的办公大楼及三宗土地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三资办审核确认后入帐,且对截止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帐目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清产核资结果向全体居民公示。
(二)定性定量进行清人分类。按照《方案》要求,该社区清人分类专班人员,坚持人员清晰、分类科学、界定准确的原则,做到尊重历史,结合现实,不重登,不漏登,确保清人分类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以户籍登记为基础,以政策法规为依据,以居民自治为原则,以民主决策为途径,分四步进行,第一步调查摸底,分类登记。第二步划定类别:一是享受社区福利待遇,可以配股可以分红的人员;二是享受社区福利待遇,不配股不分红的人员;三是不享受社区福利待遇,不配股不分红的人员;四是享受社区福利待遇,可以配股暂不分红的人员。第三步召开会议,对清人分类情况逐户逐人审查,并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第四步公示结果,把清人分类结果张贴到公示栏,到组到小区进行公开公示。
三、强化股权配置,确保产权改革公平合理
以清产核资、清人分类公示结果为基础,召开居委会产权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将清产核资中的优良资产(能产生收益的资产),纳入此次改革股权配置的范畴,并报区、街办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同意。配置股份的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实行一户一证,一证一票,分户不增,并户不减,配置到人。配置到人的股份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可以继承,可以转让,但不得退股提现。配置股份采用固化股份的办法,因人员或资本变动而确需扩股缩股的,必须经股东大会讨论决议后执行。此次产权改革,云池社区只设集体股和个人股。集体股份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东)共同所有,占总股份的40%。个人股份占总股份的60%包含基本股和贡献股,基本股即人头股,贡献股配置主要对象是今后为居集体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其人员的界定由居委会两委班子和股东代表大会讨论确定。股份配置方案报区、街办产权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经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四、强化规范运作,确保产权改革依法依规
股份配置完成后,该社区组建了宜昌市猇亭区新云池股份合作社,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一级所有,三级管理,合作社具有发展集体经济和服务社会管理的双重功能,接受云池社区党支部、居委会领导,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合作社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坚持勤俭办社,民主理财方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