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陵区全面启动超龄职工养老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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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7日发表
本网讯(通讯员赵娅婷)12月22日,西陵区人劳局组织召开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动员会,传达贯彻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对辖区参保工作进行全面研究和部署。
据悉,从即日起,西陵区超过规定退休年龄的城镇职工和缴费年限不足15年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养老保险费,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参保范围包含本城区原城镇职工、具有本城区城镇非农户口、在2009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或女年满55周岁、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此次城镇超龄人员缴费,按照全市2008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补缴基数,20%为缴费比例,一次性自费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属于本城区城镇低保户的超龄人员,可申请延期分次缴费。符合规定条件的超龄职工应在2009年12月28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完成申报登记工作,确有困难的,应在2010年2月28日前完成申报登记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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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21:47:1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