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市场监管坚决抑制食盐价格不合理上涨
3月17日,针对全国部分地区发生的食盐抢购现象,市物价监督管理局迅速作出反应,派出3个检查组,分头对市中心区各大超市、粮油店、食杂店食盐销售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食盐已断货。就群众举报一家蔬菜水果店,在断货前以每袋3元销售精制碘盐(350克装)的案件进行了调查取证,查实确有按此价销售的违价行为,市物价监管局将按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处罚。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提醒告诫各经销网点:食盐属于政府定价,不允许随意涨价,经营者要切实履行起社会责任,不能有趁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或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查实,将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针对食盐暂时脱销的情况,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及时与市盐业公司进行了联系,盐业公司承诺批发环节不涨价,且从17日下午起已经为市中心区大商超市、庆客隆超市、百姓超市供货,18日对各粮油店供货。
在此,市物价监督管理局郑重提醒广大市民理性消费,不要受谣言蛊惑,不信谣,不传谣,不要跟风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