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残联学子梦助学活动情暖贫困学子
本网讯(通讯员刘芳):近日,兴山县黄粮镇庙淌坪村三组16岁视力四级残疾人聂港,今年在黄粮镇中学初三毕业顺利考取兴山一中。拿到入学通知书的第二天,他就在父亲的陪同下来到镇残联咨询相关政策,并填写了“特困残疾人子女助学申请表”。
根据《兴山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学子梦”助学项目的通知》(兴残工委[2007]2号)精神,参加2013年中、高考的贫困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在收到招生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后,要及时将有关助学申请资料上报兴山县残联审核。我县各乡镇迅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把这项助学惠民政策及时通知到相关残疾人及子女手中。
据悉,申请“学子梦”助学金需要备齐以下资料:第二代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子女需要提供与残疾人父母关系证明,家庭困难证明(低保证、救助证或村出具的经乡镇残联认定的困难证明等复印件),中、高考录取通知书,成绩信息及录取信息3份,学生就读学校的学生证复印件或有效入学证明。
(责任编辑:庞东 编审:舒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