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教育局加强城乡教师交流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04日发表
日前,保康县教育局修订完善了进一步促进城乡教师交流的实施意见,通过政策引导,组织、鼓励广大教职工到农村边远和薄弱学校任职任教,提高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以此优化全县教师资源配置,促进县域教育师资均衡。
据了解,保康教育局从政治培养、经济待遇、考核奖惩、职称评聘、名师名校长及骨干教师和特级教师评选、岗位设置等方面引导和激励城乡教师进行分层交流。一是鼓励城乡教师交流,县城区教师交流到乡镇,以到集镇和中心学校所在地为主,鼓励到其他边远薄弱学校。高中专任教师在初中学段交流,初中、小学、学前教育专任教师分别在相应学段交流。二是鼓励乡镇教师交流,包括乡镇间交流和乡镇内交流,初中、小学、学前教育专任教师原则上分别在相应学段交流,根据教学需要和教师个人特点可以到低一学段交流。教师交流两个学年度为一周期,鼓励延长交流周期并继续享受交流政策。(田继承)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5 15:44:2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