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试行购买城市管理辅助性服务
7月28日,我区在登州街道辖区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辅助性服务试点工作启动,中标企业山东省腾威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安排人员正式上岗。
今年年初,我区在组织相关部门调研、学习外地购买社会服务参与城市管理辅助性服务的基础上,决定在登州街道老城区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辅助性服务试点。服务区域主要包括钟楼东路、聚丰街等40条主次干道和支路街巷,区间路段近60公里(含公园),涉及商铺、门店5460余个;服务事项主要通过宣传教育、文明劝导、帮助服务等手段,规范流动摊点、店外经营、“门前五包”落实不到位等;有效监督沿街商户、单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完成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任务。委托管理区域达到“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搭乱建、乱吊乱挂、露天烧烤、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动态清零;同时,要求专业公司便民服务、文明管理,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严禁超越职责范围从事与执法有关的事项,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秩序良好、群众投诉明显减少、市容市貌明显改善。
此次试行购买社会服务参与城市管理辅助性服务,并不是一推了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专业公司服务成效的监督和考核、对管理服务对象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重点建立规范明确的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和考核奖惩细则,定期组织对管理效果进行监督考核赋分,根据平均分值折算后按季度付费,充分调动服务企业用足用好培训、奖惩、考核手段,更好地服务蓬莱城市精细化管理。同时,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及时收集、听取、吸纳社会各界,特别是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丰富、完善社会购买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