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登记工作的通知
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区内各社工机构、各(助理)社会工作师:
根据《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厅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实施意见>等六个加强社会建设文件的通知》(佛办发〔2012〕14号)之《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市应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职业化发展机制,到2015年,全市专业社会工作者要达到3700人,每万人中有5名社工。为完善社会工作者登记管理制度,佛山市民政局委托了佛山市社会工作协会负责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登记申请的受理、初审、材料报送及证书发放工作。现将《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登记工作的通知》(佛民民〔2014〕84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14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受理机构、地点
本次登记工作由佛山市社会工作协会受理,地址是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5号佛山市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505室。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配合做好本单位的(助理)社会工作师进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二)请各(助理)社会工作师于10月31日前,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自行前往佛山市社会工作协会办理或者由所属的单位统一收集资料后集中办理。
(三)登记范围、登记流程以及所需提交的材料详见***。
***: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登记工作的通知(佛民民〔2014〕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