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关于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42S002JM0003
省级环保督察组向我区反馈督察意见,蔡甸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就编号42-S-002-JM-0003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意见
规模扩大人工设施
二、整改情况
该处人工设施为区水务和湖泊局下属挖口泵站管理用房,原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因运行近四十年,已达到结构使用年限,2016年特大汛期后损毁严重,管理用房的承重墙体已经出现多条贯通楼层的裂缝,如不维修改造将对生产生活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经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该管理用房为危房。因此,2017年2月-2018年2月进行了原址拆除重建,并办理了相关建设手续,已完成整改。予以保留。
蔡甸区园林和林业局
2019年12月17日
特此公示,公示期 7天 。 联系电话:(69819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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