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南山大道中景观提升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南山大道中景观提升工程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三发规南【2013】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三水区南山镇。
2.2 工程规模及内容: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南山大道中景观提升工程,工程全程约3.5公里(南起S118线交叉口,北至漫江区八队),绿化面积30442m2,中间绿化带1.6m宽种植绿化,平地绿化4m宽,边坡绿化2.5m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侧及中分带栽植工程、土方工程及排水工程等。工程建安预算价为7966877.69元,最高限价7568533.81元(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9***62.28元)。
2.3 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工程保险等。
2.4 施工工期:60日历天,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绿化养护期为一年(1-3个月为成活保养期,后4-6个月为保存保养,前半年按套用相应绿化定额计算;后半年养护为7-12个月,按绿化面积3元/m2计算)。
2.5 定标方式:合理低价二次平均法
2.6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存入到招标人指定的帐户,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时间以银行开具的到帐证明为依据。
2.7 进度款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完成至50%时,工程款付至已完合格工程的80%;
(2)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工程款付至已完合格工程的80%;
(3)审定结算后30天内,工程款支付至三水区财政局审定工程结算价的95%,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4)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的30天内质量保修金一次性付清;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安装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并有园林绿化企业类别的《佛山市建筑企业诚信手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前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监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内容说明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表)
3.4.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4.2项目负责人要求:广东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别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外企业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或园林绿化负责人培训合格证),同时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未被有关部门锁定的人员;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4.3企业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2011年10月以来(以工程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已完成一个单项合同价为400万元或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造价以中标金额为准),需同时提供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确认的公开招标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交)工验收报告等复印件及原件,并提供可直接查询该业绩中标信息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评标或中标公示网址及网页打印件(评标或中标公示网页须反映出该工程名称和中标金额,网址同时需以光盘形式递交),不能在提供的网址上查询到的或与查询的信息不符,不可以作为业绩证明;
3.4.4其他人员要求:(1)、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园林绿化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施工员:至少2名,同时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员证及园林绿化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3.4.5以上投入的所有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都应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并提供拟派本人员最近半年或以上(至少含2013年5月至2013年10月)打印的个人有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必须加盖社保管理或收缴部门的印章。
3.4.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及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广东省外的企业必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的信息备案手续,查询网址为广东建设信息(http://www.gdcic.net),投标人必须提供本企业和本次拟派人员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的网页打印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5日至2013年12月11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联系电话:0757-87786316)持下列相关资料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1.1、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1.2、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无需提交)、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1.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复印件(原件备查);
4.1.4、广东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别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外企业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或园林绿化负责人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园林绿化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证书复印件;
4.1.5、注册建造师(或园林绿化负责人)必须是《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中登记备案的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或同时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且未被有关部门锁定;
4.1.6、(1)、技术负责人:1名,园林绿化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2)、施工员:至少2名,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员证及园林绿化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4.1.7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及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广东省外的企业必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的信息备案手续,查询网址为广东建设信息(http://www.gdcic.net),投标人必须提供本企业和本次拟派人员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的网页打印件。
4.1.8、企业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上述对应要求业绩的网页的打印件及网址(可查询该业绩信息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网页)
4.1.9、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前两年内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投标文件需同时提交原件)。
4.1.10、报名资料需编制封面,封面内容需包括项目名称、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4.2 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已报名的投标单位于2013年12月5日至2013年12月11日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其中一份报名资料和报名回执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500 元,售后不退。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招标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具体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正式投标人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定标程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定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当场退回。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12月24日10时00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拟定开标时间为2013年12月24日10时00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须全程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名确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sggzy.ss.gov.cn/)、广东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GdcicIms/)、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公告的内容为准。
2、本工程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诚信证明或其他需要公示的材料,在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栏目公示三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 | 地 址: | 三水区西南街耀华路2号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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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 | 联系人: | 李*** |
电 话: | 87219329 | 电 话: | 87729978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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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