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61)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整改任务
反馈意见中指出“襄阳市违规注册的69台燃煤小锅炉中,仍有29台未拆除;襄阳市上报完成淘汰的20蒸吨/小时以下的803台燃煤小锅炉中,有403台锅炉未按规范要求拆除,存在复燃可能及安全隐患。督察组现场抽查时发现枣阳市楚天饲料有限公司违规使用燃煤锅炉。”
二、整改目标
按要求完成小锅炉淘汰工作,严格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三、整改措施
1.在全区内停止办理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的安装告知。不再对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办理使用登记和检验业务。对违规注册的9台燃煤小锅炉限期拆除。
2.对今年开展的燃煤锅炉淘汰“回头看”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对上报完成的38台燃煤小锅炉联合开展检查,进行拆除或彻底去功能化。
四、整改效果
1.从2016年5月开始,襄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停止办理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安装告知。同时不再对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办理使用登记和检验业务。针对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2019年,原襄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以及改革后的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均组建专班对樊城辖区违规注册的9台燃煤小锅炉拆除情况进行“回头看”专项检查,经检查,违规注册的9台燃煤小锅炉已拆除了8台,剩余1台已彻底去除功能化,因锅炉本体离生产车间距离太近、拆除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暂未拆卸,企业已改用燃气锅炉。
2.已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回头看”工作进行督办检查》要求,多次组织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对辖区38台燃煤小锅炉进行联合检查,樊城辖区38台燃煤小锅炉已全部进行了改燃,并实现拆除或彻底去除功能化。
联 系 人:李 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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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