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律师为少数民族犯罪嫌疑人提供优质辩护服务
今年以来,我区律师接连为多起刑事案件中的少数民族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在担任辩护人的过程中秉公办案,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坚持证据优先原则,忠诚履行刑事辩护人的职责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从轻减轻的处罚,让少数民族犯罪嫌疑人感受到法律的公正。我区律师代理的该类案件均为涉财性犯罪,如盗窃、抢劫等,犯罪嫌疑人有在本地定居的也有在多省流窜作案在汉被捕的。在辩护中,我区律师一是依据犯罪情节和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依法为其作罪轻辩护。在代理维吾尔族未成年人盗窃案中,我区律师在认可公诉方指控犯罪事实的同时也在法庭上阐明该类案件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被他人胁迫犯罪的事实,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形,获得法庭采纳,数名未成年人被判缓刑。二是严格审查指控犯罪情节与相关证据间的关联性,排除不适当证据,让犯罪事实建立在坚实的证据材料基础上,减轻嫌疑人罪责。在代理一起外地少数民族人员流窜多省的系列盗窃案中,我区律师对提交法庭的诸多证据严格细致地审查,指出其中几项证据与所指控的犯罪情节之间不具备逻辑上的一一对应的关联度,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三是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自首情节为其辩护。我区律师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犯罪嫌疑人自首的事实为其作从轻辩护,被法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