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召开禁鞭动员大会部署城区禁燃禁放工作
1月10日,黄州区召开2020年黄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动员大会 ,部署城区禁燃禁放工作。区委常委、副区长刘恩锋,副区长、市公安局黄州分局局长吴春华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禁鞭工作是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需要,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文明水平的需要,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创文创卫、建设强富美善都市区的需要段,上级有要求、群众有呼声、相邻地方有经验可以借鉴。
会议强调,全区上下,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扩大禁鞭范围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要把握重点,多管齐下,抓住禁鞭工作的关键环节,部门联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抓好源头管,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清查力度,依法依规进行打击处理,形成有效震慑;要强力督导,责任单位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组织、亲自主抓,以严的要求、严的责任、严的纪律和实的态度、实的作风、实的措施,全面落实禁鞭工作各项任务,办好这件民生好事实事。
据了解,黄州城区自2020年1月18日零时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鞭区内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禁鞭区范围东南自长孙堤南端起,沿沿江路至与鄂黄高速公路交汇处,西北沿鄂黄高速公路至与江北公路交汇处,北东沿江北公路、下巴河大桥、长孙堤至与沿江路交汇处的围合范围。在禁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停止燃放,收缴其烟花爆竹,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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