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鹿原镇完成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
为强化对村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增强民主监督力度和作用,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日前,鹿原镇坚持"四严",圆满完成了全镇22个村的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
一是严格职数配置。各村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均由3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委员2人。
二是严格任职条件。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群众信任,熟悉村情,热心公众事业,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财会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的任职条件;并实行任职回避制度、村支"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是严格推选办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采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产生程序及推选办法参照村民委员会的产生程序及推举办法实行,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推选结果要求报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备案。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四是严格推选纪律。深入学习和重申了"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并成立纪律监督组到各村开展纪律督查,确保了推选工作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有效避免了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发生。
据悉,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监督本村贯彻执行党和政府"三农"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村财务收支,集体资产经营、处置与管理以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监督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监督村组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监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等。
[责编: 彭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