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宝应县柳堡镇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
柳堡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请求批准<宝应县柳堡镇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请示》(柳政发﹝2016﹞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宝应县柳堡镇总体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规划区总面积117.41平方公里。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50平方公里,其中中心镇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74平方公里。
二、你镇作为光荣传统的革命老区,要统筹做好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一核三片两廊四带”的结构形态,合理安排中心镇区空间布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旅游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将柳堡镇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环境优美、交通便捷、生活舒适、社会和谐的重点中心镇。
三、《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总体规划》是你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对《总体规划》进行调整,要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审查报批。同时,你镇要抓紧组织制定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引导全镇有序建设、持续发展,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统一。
此复。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8日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