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主任会议
12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利国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确定部分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市法院、市检察院相关人员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汇报。
潘利国指出,对依法任命人员开展任后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责任与使命。近年来,常委会不断创新对依法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先后对8个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2名“两院”相关人员开展了任后监督,听取审议了履职情况报告,并开展了整改情况“回头看”,收到了良好的监督效果和社会效应。下一步,要继续加强探索实践,尤其要围绕中心工作和民生热点,认真组织和科学安排好报告部门及人员,努力实现人大任后监督全覆盖;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深入推进任后监督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要加大监督整改工作力度,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并采取询问等监督方式积极推进,不断增强任后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本次常委会会议拟于12月底举行,会期半天,拟听取和审议的议题是:审议《沈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听取《关于沈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沈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主席团常务主席、副秘书长及列席人员建议名单》,听取审议《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人事任免事项,其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占春、徐璐、邓福林、王健、安俊辉,秘书长孟昭贵参加会议。(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郭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