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广州市南沙区农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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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集体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穗南开管办〔2018〕2号)有效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管理条例》《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州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南沙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土地开发中心对其进行了修订,并完成了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因公开征求意见后,对内容有所调整,形成了《广州市南沙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征集意见期限:
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2日
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如有意见的,请将书面意见和身份证复印件邮寄或递交至广州市南沙区中铁建环球中心5-2号楼土地开发中心。联系人:肖***;联系电话:020-39053870;邮政编码:511455。
***:广州市南沙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