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四举措保障农民工工资
日前,铜仁市出台《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从4个方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一是强化监督责任,督促按月支付。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导建设施工单位建立月支付制度,设立专用账户,为农民工实名办理工资支付***,以转账方式按月发放工资,实现工资“月支付、月结清”,支付情况月报备。
二是明确清欠责任,落实保障金制度。要求所有从事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之前务必向人社部门指定的银行专户存储工资保障金,行业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障金而办理相关手续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务工人员工资清欠工作。
三是及时通报情况,加强台账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在建和新开工项目台账,及时处理农民工投诉,排查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每月向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情况。
四是建立信用档案,建立诚信体系。将用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