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认定第一批示范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级开发区农经局,南海新区农业海洋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认定第一批示范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通知》(鲁农质监字〔2019〕6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成功创建的示范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
各区市要继续推动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指导镇级监管机构补齐工作短板,健全工作机制,在保障“五有”(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条件、有经费)条件建设基础上,全面达到“六落地”(任务目标落地、岗位责任落地、巡查制度落地、检测筛查落地、宣传培训落地、应对处置落地),确保辖区涉农镇级监管机构标准化达标率保持在90%以上,有效增强镇级监管机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认定第一批示范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通知(1).pdf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