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高升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因村建制调整,村、社区干部变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
营纠纷调解委员会已不能正常开展工作。为切实做好我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及时、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和谐健康发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高升乡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李正海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主任:王钱军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王开敏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建兵 乡便民服务中心干部
杨 柳 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李 根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彭 聪 乡农民工服务中心干部
李 坤 乡自然资源规划管理所所长
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由王开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履行全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各村也要成立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小组,做好各村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