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审查情况公示(2021年第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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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30日发表
根据《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拟开办的医药高新区晓芳饭店餐饮单位实施现场检查验收,下列企业符合验收标准,拟予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高新写字楼5楼(高新区公检法大楼南侧)
联系电话:0523-80766315,邮编:225300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业主) | 类别 | 备注 |
医药高新区晓芳饭店 | 泰州市吴陵南路东侧、纬六路南侧龙凤家园经营性用房D2一层 | 陈志龙 | 餐饮服务经营者(小型餐饮)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特此公示
医药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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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21:51:4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