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2021年度普法数据及履职情况的报告
按照济南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济南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等要求,现将本单位2021年度普法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情况
(一)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地位,将普法工作纳入总体规划与年度计划。将普法工作贯彻于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知识产权、消费投诉、举报求助等各项工作之中,将普法工作纳入考核目标。在普法过程程序上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工作的监管领导。
2、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其他副职领导为副组长,负责普法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等日常工作。
3、建立健全例会集中学法、普法制度。使法治学习、普法宣传工作形成制度化。经常性地学法、普法不断夯实法律理论基础,着力培养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思维,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普法的自觉性。
(二)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规划、年度计划。
1、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针对当前风险压力最大、行业潜规则最多、民生最怨的重点领域,重拳出击,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新案,突出解决好药品执法案件排名落后的问题。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办案情况的常态化通报,参与评选“十大典型案例”,开展“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真正起到“查办一个案件,警示一大片,管用很多年,行业明显好转”的警示震慑作用。(责任单位:法规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强化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根据局党组会议要求,开展济南市钢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集中学习培训,制定学习内容如下:①***法治思想②《宪法》相关内容③《民法典》读本学习④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经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⑤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⑥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⑦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要想更好的普法、自身必须深入研究法律;只有工作人员自身具备法治思想,能依法办事,才能更好的向群众普法。希望通过以上述学习契机,能进一步加强我局工作人员学法热情、加大普法工作的力度,保障好我局各项法制工作的开展。(责任单位:法规科)
3、结合“食品安全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质量月”等活动和重大节日,通过开展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媒体网上宣传、发放书籍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引导和帮助社会群众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各科所、稽查大队负责)
(三)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为加强普法队伍,特聘请山东鲁中宏正律师事务所吴修玉律师为法律顾问。全年多次咨询法律问题,其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
二、组织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一)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
2021年10月21日上午,我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我局各项法制工作的开展。局党组书记在会上强调:此次学习要深入贯彻落实钢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要求,要全面深入开展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活动,要掌握好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讲解的内容。同时强调学法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二)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活动2次。
1、2021年10月21日,组织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内容,10人参与学习,后进行测试,10人全部通过。
2、2021年12月16日,组织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公共法律知识考试,12人参加,通过此次考试,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执法业务水平和依法执政能力。
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情况
(一)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宣传活动2次,宣传覆盖百余人次。
1、2021年宪法活动宣传期间,根据部门职能重点宣传了《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了解有关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解答广大群众所关心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相关问题,告知群众关于购买保健食品、乘坐电梯等注意事项,提高群众的识假辨假能力和自我维权意识。通过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法律素质,形成了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为推进法治建设、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做出了贡献。
2、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钢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工信局、区税务局共同举办了钢城区高企认定、税收政策及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产权申报培训会,辖区规模以上企业管理人员及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本次培训会为普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知识产权申报培训,专门邀请了济南誉丰专利代理事务所李茜所长授课,重点结合当前专利审查形势讲解了专利申请的策略,并结合实际案例强调了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水平的重要性。此次培训,重点普及了知识产权申报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能力,充分发挥了知识产权助力推动我区重点产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二)组织开展“法治六进”活动5次,受众千余人。
1、为深入贯彻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普及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知识,提升公众对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认识水平,依托“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部署,2021年7月23日,钢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分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察大队组织开展“安全用械,创新发展”主题宣传活动。本次主题宣传活动地点选取在人流量较密集的樱花园农贸市场门口,通过发放法规宣传单页、器械常识科普折页、《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册、解答群众咨询等途径,累计向辖区群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480份,解答各类器械相关咨询21条。通过主题宣传活动的开展,向市场周边8个社区的群众普及医疗器械科普常识,宣传贯彻新修订监管条例部分条目,提升了公众安全用械和合理用械的意识。
2、钢城区市场监管局里辛所扎实开展幸福食堂培训,为幸福食堂工作人员讲授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和法律,生熟刀具菜板要分开,洗碗池、洗菜池、洗手池要分开并贴上标签,食品留样不低于125g且保持48小时以上,要留存好索证索票,实现食品可追溯,出现问题及时维权。通过此次培训,幸福食堂工作人员掌握了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以更专业的素养、更规范的操作来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
3、2021年4月15日,钢城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的实施方案》工作部署要求,针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重点区域——农村大集,全面铺开,重拳出击,集中整顿,深入开展执法行动。通过现场讲解和发放《摊点明白纸》等方式,着重向农村大集食品经营者宣传食品经营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食品经营者依法依规从事食品经营。
4、2021年5月28日,济南市钢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分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共同开展2021年度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这次集中宣传活动以“安全用妆,美丽有法”为主题,在辖区人流较密集的樱花园市场举行。活动采取悬挂主题宣传条幅,发放科普宣传册、宣传单页、明白纸,设立咨询台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等方式开展。重点宣传常用化妆品安全常识及儿童化妆品的分辨及合理应用。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执法人员前往辖区大中型商超开展化妆品安全进商超活动,在商超内通过播放主题宣传视频、发放宣传彩页手册、检查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等方式推动了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扎实开展。
5、2021年6月4日,济南市钢城区市场监管局在大汶河公园广场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启动了钢城区2021年度钢城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专项行动。区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等共20家单位参加活动,现场共摆放主题宣传展板50块,内容主要包括2020年度钢城区打击侵犯假冒执法成果、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侵权假冒法律法规、消费者识假辨假常识。
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情况
(一)建立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
1、向群众普及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2021在出现多起化妆品投诉事件,5月下旬,我局针对此类事件,举办“安全用妆,美丽有法”主题活动,通过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宣传化妆品的分辨及选购重点,普及了购买劣质化妆品后如何维权的相关法律。
2、向干部进行廉政建设专题教育、观看普法微电影《救赎》、电影《任性的暖冬》《珍惜岗位、远离犯罪》、岗位廉政教育片《房》,相关会议上列举了生活中真实存在的贪污腐败的例子以及违反法律的后果,对广大干部给予了极强的教育警示作用。
(二)研究典型案例,通过集体讨论的形式,总结提升执法能力。
2021年10月13日,我局召开行政应诉专题会议,起因为某公司起重机擅自使用,我局依法处罚,该公司不认可,提起行政诉讼。会上,各科室分别汇报了行政应诉工作可能出现的问题,讨论了该如何应诉,分析了典型败诉案件的原因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如何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的措施。
五、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加强媒体普法宣传。
设立“济南市钢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按月份公布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此外还公布了《扎实推进药械化执法“雷霆行动”》《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扎实推进》《开展雷霆行动,保障用妆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消费警示》等多篇文章,向社会群众及时推送相关情况,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使社会大众积极参与了日常的食药安全、消费维权,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济南市钢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