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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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7日发表
(2022年5月25日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为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促进民生实事项目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规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
从2023年起,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即:从2023年开始,区政府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区人民代表大会以代表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正式项目后再组织实施,并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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