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租赁公告
临 时 租 赁 公 告
各意向承租人:
一、我司现拟对我司拥有管理权的地块进行临时租赁,该地块地址:容桂街道华口华天路以北、第二污水处理泵房以东之一地块,占地面积约673.96平方米,具体移交以实际测量为准(以实际测量图为准)。因该地块毗邻河涌水域,承租方需对水利控制线范围进行无偿管护(水利控制线范围如图例所示,面积约379.15平方米,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且水利控制线范围不得使用。租赁地块按现状出租,用途为绿化用途。租赁期12个月(租金一次性收取),租赁起始日期以双方签署《移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承租方需按约定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1个月租金计算)及评估费,该租赁物评估价为438元/月,租赁期内承租方需自行负责并承担办理租赁物的水、电开通(含开表)及安装所产生的手续、费用。现向社会招募意向承租人,请有意向租赁的个人或单位于2020年8月11日前联系我司了解租赁物信息及相关要求,自行勘察查看租赁物现场,办理相关申请租赁手续。若租赁土地内存在占用方,承租人需自行清退占用方,租赁地块需承租人自行出资围蔽,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瑕疵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责任,向出租方索取赔偿、补偿等款项、拖欠租金或单方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保证。
二、报名申请流程以及租赁合同的签订:
1、意向人须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天内到我司签订报名申请书,如公告期内只有一人报名,则该意向人自动成为承租人。如公告期内有大于1人参加,则采用摇珠方式确定承租人。
2.承租人需在7日内提交缴纳履约保证金及评估费的银行单到我司并签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我司开具收据,评估费由评估公司开具票据。
三、具体的租赁要求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若上述有关要求与《租赁合同》不一致的,以《租赁合同》为准。
本公告有效期7天(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计算),逾期不候。
特此公告!
(联系人曾先生29382539)
佛山市顺德区城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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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桂街道华口华天路以北、第二污水处理泵房以东之一地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