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投标单位企业资质等资料备案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方便各投标单位到勒流街道参加工程投标,简化每次投标时都要核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诚信手册等证件原件的工作,我办现开展相关资料原件的核对、备案工作。 办理核对备案时,需带备法人营业执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诚信手册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需盖公章。) 勒流街道统一组织招标的项目,将于2008年6月16日开始严格执行有关证件的原件核对程序,凡已办理备案的单位,在证件有效期内到我街道参加工程投标时只需带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不需再核对原件。 若没有办理备案的企业,每次参加工程投标时均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核对。若不能提供,将不予受理其投标。 业务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25533546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招投标办公室 2008年6月3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