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渔政大队联合三水海事处开展加强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执法监察行动
农业简讯 第238期(总第927期)
佛山市三水区农林渔业局办公室编 2016年6月21日
三水渔政大队联合三水海事处开展
“加强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执法监察行动
按照《广东海事局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加强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的通知》(粤海通航[2016]151号)要求,为有效遏制三水区渔船商船碰撞事故的发生,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渔民(商船)群众生产的安全,6月21日9时,三水渔政大队派出执法人员4人,快艇1艘,三水海事处派出执法人员4人,执法公务船1艘,联合对三水辖区河口-木棉-金本河段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行政执法监察联合行动。
本次行动主要针对渔船是否按要求配备救生设备、是否按照规定显示号灯号型、是否碍航停泊等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向各渔船派发渔业生产安全手册和《渔船安全捕捞温馨提示》,督促渔船在作业和锚泊要远离主航道,严禁在思贤滘水域作业,临水作业要穿着救生衣,夜航作业和晚上停泊时必须显示号灯等等。
至行动结束,联合执法组共对10艘渔船开展检查和宣传教育,并派发安全生产等宣传教育资料20份。本次行动有效消除了事故隐患,有效预防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渔民(商船)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