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克斯酒业(佛山)有限公司鸡尾酒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批复(三建水复〔2020〕19号)
巴克斯酒业(佛山)有限公司:
我局于 2020 年 3 月收到你公司提交的巴克斯酒业(佛山)有限公司鸡尾酒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并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巴克斯酒业(佛山)有限公司鸡尾酒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申请。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 14.58 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 98%,土壤流失控制比 1.0,渣土档护率 99%,林草植被恢复率 98%,林草覆盖率 17.2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 0 元。根据《广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本项目无符合缴纳条件的面积,无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由于项目属于我区生产建设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并于制定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前进行了竣工验收,违反了《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条,我局将对该行为保留处理意见。
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