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老年病中心大楼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老年病中心大楼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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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老年病中心大楼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 |
建设地点 | 高明区荷城街道金辉路以东、跃华路以北地块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老年病中心大楼新建项目选址于高明区荷城街道金辉路以东、跃华路以北地块,现状为待建空地。项目净用地面积约2200m2,建筑面积11369.97m2,主要建筑物为一栋10层高的老人病中心大楼,用作门诊、病房以及办公室,医院配套有2层地下停车场、污水处理池等附属设施。项目规划设置的门诊诊疗科目为: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与美容科、内科、外科、老年人康复治疗。项目主要设置五个专科病区,其中三个老年病专科病区、一个眼科病区、一个耳鼻喉科病区,一个老年病门诊及一个辅助服务区,设置149张床位及9张牙椅,门诊人数约700人次/d。项目共有医护工作人员125人,全年营业。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本项目的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后,纳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②污水处理站臭气: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结构,盖板上覆盖种植对废气吸收效果好的绿化植被。汽车尾气:地下停车场设置机械排风,地面停车场和机械车库采取自然通风,加强管理,保持交通畅通。垃圾收集点臭气:加强清洗、消毒、喷洒生物除臭剂,及时清运垃圾。③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局,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委托佛山威立雅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采用漂白粉消毒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⑤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工序,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并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恢复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管理,落实好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本项目公众参与共发放75份个人公众参与调查表,收回72份,回收率96%。在被调查的个人中,无人反对本项目建设。共发放单位调查表7份,7个被调查单位均对本项目的建设表示支持。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2016年11月16日